各学院:
根据《集美大学关于制(修)订2020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》(集大教〔2020〕3 号)和《关于印发<劳动教育及实践>课程指导性意见的通知》(教务〔2021〕51号)(附件1)要求,从2020级开始,各本科专业开设《劳动教育及实践》课程,1学分,32学时,学生每学期参加不少于4 学时的劳动教育及实践,每 45分钟计1学时,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根据课程实施形式决定,考核成绩采用合格和不合格两级计分。
请各学院根据指导性意见,成立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抓好本学院各专业《劳动教育及实践》课程的实施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01、20202学期的《劳动教育及实践》课程实施
请各学院检查20201、20202学期的《劳动教育及实践》课程实施情况,若未进行课程安排或者未能达到学校要求的,请根据指导性意见进行补安排,并把两个学期的2020级学生成绩录入成绩导入模板(附件2),于15周之前发送给教务处学务科郑老师,统一导入系统。
二、本学期及以后学期的《劳动教育及实践》课程实施
请各学院根据指导性意见,设置指导教师,落实课程安排,并及时录入新教务管理系统。指导教师每学期负责拟定教育目标、规划劳动任务、考核完成情况,并将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。
附件:1. 《关于印发<劳动教育及实践>课程指导性意见的通知》(教务〔2021〕51号)
2. 成绩导入模板
教务处
2021年10月11日